一、政府强行征用农民土地怎么办
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百姓的土地,但是需要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并且需要给土地使用权人补偿。如果强制征地,则为违法行为。
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二、农村土地征用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的标准是:
1.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按照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人口数的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多不超过十五倍;
2.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参考当地经济水平,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青苗补偿费的标准。
三、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哪些文件
政府征收土地必须出示下列文件:
1.征地告知书,包括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
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包括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情况;
3.征询意见书,包括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4.征地公告,包括征地批准机关、被征收人、征地补偿标准、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事宜。